张家港市柏林助剂厂(以下简称“柏林助剂厂”)成立于1992年,位于金港镇南沙柏林村,主要从事纺织助剂的生产,主要原料为蜡块,于1999年正式停产,占地面积约3000㎡。柏林助剂厂停产后,地块未新建生产项目,附近居民在地块内种植农作物。
根据《张家港市2021年上半年度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张污防攻坚办府〔2021〕56号)文件,柏林助剂厂地块未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现场未设置围栏及公告牌,有村民在污染状况不明的地块上种植蔬菜。因此柏林村委托江苏雨松环境修复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进行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项目组,于2021年7月8日进行现场踏勘,委托江苏诚冉环境修复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土壤钻孔取样和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并于7月14日完成了现场钻孔取样工作,7月19日完成地下水样品的采集,并委托实验室进行样品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文件,进行地块内土壤监测布点。本地块采用专业布点法进行土壤采样点位的布设,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点及1个地下水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29个,送检土壤样品11个(包括1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采集地下水样品5个,送检地下水样品5个(包括1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土壤检测指标包括:pH值、铜、铅、镍、砷、镉、六价铬、汞、锌、总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硫化物、硫酸盐、氨氮、挥发酚、耗氧量、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铜、铅、镍、砷、镉、六价铬、汞、锌、挥发性有机物(氯乙烯、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式-1,2-二氯乙烯、1,1-二氯乙烷、顺式-1,2-二氯乙烯、氯仿、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甲苯、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氯苯、1,1,1,2-四氯乙烷、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1,4-二氯苯、1,2-二氯苯)、萘、苯并[b]荧蒽、苯并[a]芘。
(1)调查结果
土壤:(1)pH:本次调查地块内共送检9个土壤样品检测pH值,检出值范围:8.5~8.98,整体偏弱碱性,与对照点检出值8.78较接近。
(2)重金属:本次调查地块内共送检9个土壤样品检测9项重金属,除六价铬外均有检出,其中砷检出值范围:2.74~9.61mg/kg,镉检出值范围:0.02~0.05mg/kg,铜检出值范围:16~27mg/kg,铅检出值范围:11.1~18.2mg/kg,汞检出值范围:0.015~0.126mg/kg,镍检出值范围:25~38mg/kg,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且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检出值范围:34-52mg/kg,总铬检出范围:58-85mg/kg,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且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
(3)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
(4)六六六总量和滴滴涕总量:本次调查共送检9个土壤样品检测六六六总量和滴滴涕总量,其中六六六总量检出范围:0.22-3.83μg/kg,滴滴涕总量检出范围:0.13-4.71μg/kg,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且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
地下水:地下水各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
(2)结论
综上,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满足报告选定的评价标准,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无需进行下一阶段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数据可作为基础数据进行备案。